8月1日起,經修編形成的《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以下簡稱新《安規》)正式執行。
2005年修訂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經過近4年實踐,執行情況良好。但隨著電網生産技術快速發展,特別是跨區±5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750千伏交流輸電工程、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試驗示範工程投入運行,其內容已不能滿足電力安全工作實際需要。因此,公司自2008年年初著手修編新《安規》,近日由英大傳媒集團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發行。
貫徹國家電網規範化、標準化管理要求,保持有關術語及稱謂的一致性,本次修編將規程名稱由原“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改為“變電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改為“線路部分”(2008年發佈的發電廠《安規》,將名稱由原“熱力和機械部分”改稱為“火電廠動力部分”、“水電廠動力部分”)。
據悉,此次《安規》修編遵循了保持連續性、體現適時性、注重實用性、堅持全面性、注重簡明性、稱謂一致性的基本原則,充分考慮新技術、新設備大量投入帶來的新要求,重點增加了1000千伏交流部分、750千伏交流部分及±500千伏、±800千伏直流部分相關內容。
為便於員工學習和使用,本次修編精簡了安規火電廠動力部分、水電廠動力部分中涉及變電、線路工作的通用安全要求,補充到新《安規》中,包括一般安全規定、高處作業、起重運輸、動火工作等;針對原來的難點進行重點修改、完善及詳述。
下一階段,國家電網將組織進行新《安規》的釋義編寫工作,適應公司和電網發展形勢,結合工作實際及各單位意見建議,組織編寫《安規》(配電部分),進一步完善現場安全工作規程,形成規範完整的國家電網公司《安規》制度體系。
國家電網要求系統各單位增強執行新《安規》的嚴肅性,確保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實到位,做好新《安規》培訓宣貫工作,儘快普及到基層單位及生産一線。國家電網將組織開展新《安規》的宣貫培訓和調考,對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