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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談食品安全監管等相關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9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工商部門承擔著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重任,這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效?2009年工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面臨哪些新任務?《食品安全法》施行在即,工商部門做了哪些準備?圍繞這些熱點問題,近日中國工商報採訪了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

    就工商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多年來,特別是2008年,工商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受了考驗、取得了經驗,也為今後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2008年,工商部門積極應對南方雨雪冰凍災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維護災區食品市場秩序;應對處置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全力保障流通環節奧運食品安全;加大食品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努力構建長效監管機制。據統計,全國工商系統共檢查奶製品經營戶1895.7萬戶次,下架退市不合格奶製品8311.7噸(其中監督企業召回6081.71噸、監督企業銷毀2229.99噸),為消費者退換奶製品917.4噸,為維護奶製品市場消費安全和促進奶業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到2008年年底,鄉鎮以下食雜店有85.5%建立了索證索票制度和進銷貨臺賬制度,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內的食品經營戶有90.3%建立了這兩項制度,農村食品安全示範店總數達13萬戶。從2008年12月開始,全國工商系統開展了為期4個月的流通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截至今年4月15日,根據30個省區市上報的數據統計,工商系統已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44萬餘人次,檢查食品添加劑經營戶19.9萬多戶,查處無照經營戶3309戶,吊銷營業執照87戶;查扣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68噸,查扣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116.3噸;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3182件,查處流通環節涉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案件578件,案值187.5萬元,罰沒金額82.3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8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84.3萬元。

    就工商部門2009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工商部門的職責,《食品安全法》的出臺,為工商部門實施有效監管提供了法律保障。這是工商部門今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形勢與往年最大的不同之處,也是做好工作最為有利的因素。《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監管的一部基本法律,這部法律明確了各部門的監管職責,明確了各部門間如何協調配合,明確了食品經營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這都為工商部門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法》和新“三定”方案對工商部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作了明確規定:一是擬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二是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三是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工商部門一定會著眼大局,站在講政治和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職能分工,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履行好肩負的職責。

    《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全國工商系統為貫徹《食品安全法》將開展哪些工作?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總局把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作為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任務和舉措,于3月23日下發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各級工商機關在強化日常監管的同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積極履行職責,用兩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集中開展奶製品市場、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重點食品以及季節性和節日性食品、農村食品市場四項專項執法檢查行動。為確保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國家工商總局擬於5月初在浙江省召開全國工商系統貫徹《食品安全法》工作會議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現場會,再次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部署。同時,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新“三定”方案為契機,以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市場消費安全為目標,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為重點,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其內容主要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場主體準入制度,嚴格規範食品許可和登記註冊行為;建立健全食品市場質量準入制度,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質量進貨關;建立健全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嚴格規範食品經營者經營行為;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嚴格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日常規範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制度,嚴格防範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廣告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和監管食品廣告行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協作制度,嚴格履行和落實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職責。

    對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食品安全法》施行後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問題,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産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由各分段監管部門分別依法發放許可證。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工商機關決定准予食品流通許可,並將出臺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對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基本原則、基本條件、核發範圍、許可事項等作出明確規定。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還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監管工作實際需要,總局還將研究制定流通環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加強流通環節食品監督管理,規範食品經營行為,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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