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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國家標準2010年4月1日起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徐博、張曉松)國家質檢總局28日發佈消息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准發佈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國家標準,標準自2010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質檢總局表示,目前市場上少數商品過度包裝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為從源頭抓起,加強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整治商品過度包裝之風,減少資源的消耗,國家標準委組織專家在廣泛調研和充分參考國外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制定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國家標準。

    標準對食品和化粧品銷售包裝的空隙率、層數和成本等三個指標做出了強制性規定,分別是包裝層數3層以下、包裝空隙率不得大於60%、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

    同時,針對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粧品等過度包裝現象較為嚴重的商品,標準指標要求進行了相應調整。該標準的發佈實施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提供了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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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