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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通知全國各地做好奧運公益廣告展播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3日   來源:廣電總局網站

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
公益廣告徵集比賽入圍作品展播工作的通知

    3月27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電影頻道、中國教育電視臺發出《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徵集比賽入圍作品展播工作的通知》,通知説,日前,經評審,由中宣部、中央文明辦、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北京奧組委聯合舉辦的全國“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作品徵集比賽中,共有29件影視作品、58件廣播作品及16件平面作品入圍。隨著北京奧運會日漸臨近,為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傳播奧運精神,倡導文明新風,推動奧運宣傳工作形成新的聲勢和熱潮,主辦單位決定對此次入圍作品進行集中展播。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播內容

    入圍全國“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徵集比賽的58件廣播類作品和29件影視類作品。

    二、展播頻次要求

    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含廣播電視臺)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好本台各頻率、頻道對入圍作品的編播工作。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閉幕,集中對入圍作品進行循環展播,並確保每個頻率、頻道每天播出3至5條入圍作品。

    作為奧運主辦、協辦城市的北京、上海、天津、青島、瀋陽、秦皇島等地的電臺、電視臺要擴大和增加展播頻次。

    請各省(區、市)廣播影視局于9月25日前,將各地展播情況書面上報總局社管司。

    三、展播版式要求

    各級廣播電臺(含廣播電視臺)在播放廣播類作品時,需在片頭提示“全國‘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徵集比賽入圍作品展播”,並介紹作品編號(如:1號作品、2號作品......);各級電視臺(含廣播電視臺)根據主辦單位提供的標準格式進行播放。

    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含廣播電視臺)在展播入圍作品時,需確保展播作品的公益性及完整性,不得以“特約播映”、“贊助刊播”等任何名義、方式,在作品播放前後提示企業或産品的名稱及標識。

    四、展播作品取得方式

    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根據《關於建立“全國思想道德公益廣告作品庫”的通知》(文明辦〔2006〕5號)的要求,向“全國思想道德公益廣告作品庫”申請此次展播作品。聯絡方式如下:

    (一)廣播作品庫:設在中國廣告協會廣播委員會

    辦公場所: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廣告部

    地址:北京市復外大街2號

    郵編:100866

    電子郵箱:zhaokai@cnr.cn

    負責人:吳江、趙凱

    聯絡電話:010-86090244

    (二)影視作品庫:設在中國廣告協會電視委員會

    辦公場所:建設部大院甲5號3門302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郵編:100037

    電子郵箱:tvcca@sina.com

    負責人:彭瀟

    聯絡電話:010-88367355、88367356

    傳真:010-88367357

    請將本通知立即轉發有關機構,並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