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于2006年6月成立長城保護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實施長城保護工程。在對內蒙古、河北、甘肅、黑龍江、遼寧、山西、北京等地長城進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編制了長城資源調查規範和標準。標準包括長城資源考古調查、現代技術、建立文物檔案、建立長城資源數據庫等幾方面的要求,兼顧了考古調查和現代先進測繪技術兩個方面的優勢。標準正式出臺後,將對2007年即將全面鋪開的長城資源調查工作發揮重要指導作用。(文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