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較多的國家。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許多與應急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據初步統計,2003年10月前,我國已出臺了涉及突發事件應急的法律、行政法規70余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50多件規章。此外,還出臺了中央、國務院及部門文件100多件。
2003年抗擊“非典”取得階段性勝利後,我國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法制建設,相繼制定、修訂了20余部法律、行政法規,使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法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