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4年12月中國地震局印發了《關於推進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的意見》,積極推動省會城市和百萬人口以上城市災害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設計。陜西、福省、天津、河北、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廣西、新疆等地陸續開展了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或前期準備工作。北京市已制定了應急避難場所標識地方標準,並將應急避難場所推廣到27處。中國地震局正在編制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標識及服務等國家標準,預計將在2006年底頒布執行。
此外,中國地震局組織召開專題經驗交流會議,汲取日本地震、江西九江-瑞昌5.7級地震、美國“卡特裏娜”颶風災害中新奧爾良應急避難的經驗與教訓,積極開展我國城市的緊急疏散通道和小型城鎮應急避險場所的規劃建設。(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