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開始,有關部門建立了沙塵暴災害值班監測制度,監測期為3月初至5月底,明確專人負責接收地方信息,專人接收和研究、處理衛星遙感信息,對發生的沙塵暴進行嚴密監測,保證及時掌握沙塵暴發生、發展及強度和危害狀況,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作出反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同時,對每次沙塵暴天氣都進行災情評估,形成災情評估報告,詳細記錄沙塵暴災害發生地區、強度、影響面積和災害情況等,為沙塵暴應急工作決策提供依據。(林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