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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各項防颱風應急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05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在國家防總和沿海省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沿海各地根據颱風災害特點、威脅範圍以及工程設施的現狀,按照以防為主、防避結合的原則,全面開展了防颱風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據統計,全國沿海11個省(區、市)中有4個(福建、浙江、上海、海南)由政府批准下發了省級防颱風預案;5個計劃單列市中有3個(大連、寧波、廈門)批准下發了市級防颱風預案。全國受颱風直接威脅的492個縣市中,有354個縣市完成了預案的編制,佔總數的72%,其中東南沿海的縣市基本上完成了防颱風預案的編制。沿海有280個縣編制了醫療衛生部門防禦颱風傷員救護等緊急情況處置預案,269個縣編制了交通系統防颱風預案,270個縣編制了電力設施防颱風預案,261個縣編制了城鄉建設系統防颱風預案,233個縣編制了防禦山洪災害預案,226個縣編制了供水系統防颱風預案,219個縣編制了防颱風海上救護預案等。防颱風預案的體系化建設,確保了防颱風工作規範有序,忙而不亂。(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