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安全生産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目前,已有一部主體法即《安全生産法》;《勞動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鐵路法》、《民航法》、《電力法》、《建築法》等十余部專門法律中,都有安全生産方面的規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安全生産許可證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等50多部行政法規,上百個部門規章;此外,各省(區、市)都制定出臺了一批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安全生産各個方面大致上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為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法規、制度建設,有關部門發佈了《生産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傷亡事故信息處置辦法(試行)》,正在組織起草《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的規定》、《礦山救護隊標準化規範》等一系列規章、標準,《礦山救護規程》的修訂也正在進行中。(安全監管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