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自成立以來,以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為核心,認真履行十項職能,在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6年以來,指揮中心先後出動50多人次,參加了河南林州“1.29”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山西晉城寺河煤礦“2.1”瓦斯爆炸事故、陜西延安子長縣瓦窯堡煤礦“4.29”瓦斯爆炸事故等27起重特大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指導工作,協助現場指揮部做了大量的技術指導、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的協調調集等工作,在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中,協指揮中心的作用初步顯現。
為進一步發揮指揮中心在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的作用,該中心組織編制了《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方案》、《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基地建設項目建議書》、《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項目建議書》。礦山應急救援體系規劃在前期14個國家級基地的基礎上,再建9個基地,形成23個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11個國家級礦山排水基地、100支礦山應急救援骨幹隊伍、1個國家級礦山醫療救護中心、18個國家級礦山醫療救護基地和24支礦山醫療救護骨幹隊伍、6個礦山救援技術研究、培訓中心。危險化學品救援體系規劃在依託企業資源的基礎上,重點建設20個國家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16個國家級化學應急醫療搶救中心、154個骨幹應急救援隊伍和1個技術諮詢機構。同時,重點強化6個區域性礦山救援基地和6個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安全監管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