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8日,環保部門部署了全國各地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8萬人次,檢查企業4.9萬家,共發現各類環境安全隱患或污染問題5800多處,對2351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任務,對232家問題突出的企業實行了掛牌督辦。通過檢查,企業完善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和環境應急處置設施,提高了預防事故和事故狀態下防範環境污染的能力,政府環保責任進一步得到落實,應對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顯著提高。(環保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