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困難,是世界性的自然災害。近年來,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有關部門切實加強了應急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形成了一套應對和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
一是加快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按照《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的森林防撲火工作應急預案。
二是完善應急機構,提高組織指揮能力。成立了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建立了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的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並按照溫家寶總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五條標準”進行完善,確保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
三是健全防控體系,提高綜合防控能力。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狠抓火源管理,從源頭上減少火災隱患;強化林火監測預報,完善預警機制突出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
四是多方協調溝通,提高防火協作能力。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積極為森林防火出謀劃策,形成了森林防火工作齊抓共管的格局。制定並實施《撲火前線指揮部工作規範》,進一步明確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措施,理順工作關係,規範處置程序,確保火災撲救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林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