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7日,建設部印發了《建設部安全事故與自然災害預防、接報與應急處置工作程序》,規定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接報程序、接報後分類分級響應和處置程序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同時,修編完善了《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等五項部門預案。(建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