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堅持預防為主,在大力推進公共衛生體系和醫療救治體系建設的同時,不斷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應急能力不斷提高。目前,由政府領導、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類處理、部門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已基本建立。2005年,有效處置全國各地重大傳染病、中毒、核輻射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100起。(衛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