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國家旅遊局印發了《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列入國家部門預案體系;各級旅遊管理部門也編制了本地區的應急預案。2006年4月25日,國家旅遊局和外交部聯合製定併發布了《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這兩個預案的出臺,為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特別是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遭遇突發事件,提供了詳細的處置程序和處置方法,使突發事件的處置更為全面、及時和規範。同時,有關部門還督促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汽車公司、遊船公司、旅遊景區等旅遊企業制定了有關應急預案,初步形成了國家、地方和企業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旅遊安全應急管理工作體系。(旅遊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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