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商務部、外交部、國資委《關於加強境外中資企業機構與人員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這個《意見》根據國家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就做好境外中資企業、機構與人員安全保護做了明確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完善信息收集和報送制度,建立安全預警機制。為防範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事件,有關部門還印發了《關於加強境外勞務人員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關於處理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此外,還以適當方式對企業赴戰亂及安全形勢嚴峻的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進行了指導。(商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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