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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和優化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和使用結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來源:財政部

    一、相機調整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合理把握項目預算下達進度

    政府投資是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2006年,根據經濟運行情況相機調整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年初,考慮到經濟增長偏快,固定資産投資規模偏大,為給社會發出一個明確的信號,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國家適當調減了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從2005年的1254億元壓縮到1154億元,凈壓縮投資100億元。年末,根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環保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考慮財力增長的情況,在年初中央政府投資規模1154億元的基礎上,增加中央預算內投資100億元,主要用於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和生態環保項目。至此,2006年中央政府投資總規模達到1254億元。

    在調整中央政府投資規模的同時,中央財政充分運用項目預算下達進度配合國家宏觀調控。年初,考慮政府投資規模有所壓縮,投向基本趨於穩定,為確保重點支出的需要,中央財政按照正常進度下達項目預算,特別是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項目、有利於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的項目,優先安排下達。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上半年整個固定資産投資強勁反彈,投資增速達到29.8%。針對這种經濟形勢情況,自5月份開始,中央財政又適度放緩了經營性和準經營性項目預算下達進度,對全社會投資增長起到了引導作用。

    二、進一步優化中央政府投資結構,保證重點項目支出

    2006年,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建立和諧社會的要求,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中央政府投資結構和方向,將更多的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重點體現"三個加強",即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社會事業發展和加強區域協調發展等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2006年,在1254億元中央政府投資中,用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比例達到48.3%,比2005年提高3.6個百分點;用於西部大開發的比例為41%,比2005年提高0.8個百分點;在600億元國債項目資金和新增預算內投資中,用於社會事業的比例為11.7%,比2005年提高2.3個百分點。

    三、加強管理強化預算約束,促使項目預算管理精細化、科學化和規範化,提高政府投資效益

    一是嚴格預算審核,把好項目預算下達關。重點審核項目是否符合資金安排的原則,是否優先安排重點項目,是否符合預算規範管理的要求,是否具備下達預算的條件等。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一律退回重新安排調整。2006年退回項目涉及資金達幾十億元。

    二是充分發揮財政駐各地專員辦、各級投資評審等機構的作用,加強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核查,把好項目預算執行關。據統計,2006年全國各級投資評審機構共審出不合理資金300多億元,為嚴格項目預算管理、節約財政資金髮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