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亞洲開發銀行第39屆年會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理事會部長級會議。積極籌措和有效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資金,支持和諧社會建設。2006年度,我國利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約30億美元,贈款近3000萬美元,支持了交通、農村發展、能源、城建和環境、教育、衛生等領域20多個貸款項目的建設。2006年,還與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簽署了《建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的諒解備忘錄》,對於解決我國在氣候變化和環境保護領域的資金短缺問題,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頒布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38號令);進一步加強了與國際金融組織合作項目資金、財務、債務的全過程監管,穩步推進績效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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