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多困難、不管有多不幸,貧困殘疾人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在青海省各地都能得到便捷、及時、有效的免費服務。近年,青海省把殘疾人法律援助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氛圍更加濃厚。
青海省貧困人口中殘疾人所佔比例大。為從根本上解決貧困殘疾人因支付不起法律服務費用而不敢打官司的問題,2003年1月,青海省殘聯與省司法廳聯合成立了殘疾人法律服務和維權示範崗領導小組,建立了州、地、市、鄉四級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青海省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辦法》,還特別制定了針對特困殘疾人打官司過程的交通補貼制度。
2004年起,青海省政府把為貧困殘疾人提供優質、優先法律援助列為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範圍。青海省政府與省殘聯,省殘聯與各州、地、市殘聯,州、地、市殘聯與縣(區、市)殘聯層層簽訂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標責任書,保證了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開展。與此同時,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和省政府殘工委不斷加大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力度,定期開展針對殘疾人法律援助的執法檢查。2004年以來,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先後6次對《殘疾人保障法》和《青海省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辦法》執行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目前,已形成年初簽訂、年中檢查、年底總結的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長效機制。
據了解,目前全省有65家律師事務所接受各級殘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定或委託,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法律援助中心為核心,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公證處、司法所為主體的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網絡已經形成。據介紹,2003年以來,全省殘疾人工作站共受理殘疾人官司520多件,其中大案要案5件。(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