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楊維漢、李鵬)我國殘疾人工作的難點和重點在農村。農村殘疾人生産生活、就醫、入學等方面困難很大。國務院日前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將扶持100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初步解決溫飽的扶助其穩定提高經濟收入。
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扶助農村殘疾人擺脫貧困、解決溫飽,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綱要明確提出,“十一五”期間將大力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幫助中西部農村地區100萬名適合參加生産勞動的貧困殘疾人接受實用技術培訓;扶持中西部農村地區2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危房改造,完成32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務。
綱要指出,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將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列入扶貧工作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要針對殘疾人特點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要將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納入整體規劃,在“整村推進”扶貧過程中,選擇適合殘疾人脫貧的項目,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參加生産勞動,保證各項扶持措施真正落實到殘疾人戶。經濟較發達的地區要將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點解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對貧困問題,穩定提高經濟收入。
全國殘聯主席鄧樸方説:“各地應將貧困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實施救濟、補助。一些地方可採取‘分類救助’的辦法,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提高他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據了解,“十五”期間,我國70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642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近60萬殘疾人接受職業教育,516萬城鄉特困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殘疾人事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