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體系,對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等政策進行細化和完善。31個省區市也出臺了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加大投入力度,滿足就業再就業工作資金需要。2006年,全國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實際執行338.5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234億元(含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2.2億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傾斜,並對北京、上海等東部沿海7省(市)開展進城務工的跨省份外來農村勞動者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給予一定支持。
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拓展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渠道。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等東部沿海7省(市)進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試點工作正在進行當中。(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