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全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基本都建立實施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全國城市醫療救助試點縣(市、區)已達到1865個,約佔全國縣(市、區)總數的65.2%。全國累計救助貧困農民1271.2萬人(其中,資助貧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984.4萬人),累計支出醫療救助金8.9億元。2006年,全國城市醫療救助累計145.4萬人次,城市醫療救助累計支出5.1億元。
經過多方努力,初步探索出了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醫療救助模式,出現了一些典型做法和經驗。在救助病種範圍方面,倡導以大病為主兼顧常見病和門診;在救助時限方面,逐步由事後救助向事中救助和事前救助轉變;在資金結算方面,探索通過民政部門直接與醫療服務機構結算,簡化申請手續和中間環節;在救助門檻方面,取消或降低起付線和自己負擔比例;在救助層次方面,在完善政府救助的同時,大力提倡臨時救助、慈善救助和社會捐助。(民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