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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6年,各級政府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切實把防止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中的國有資産流失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是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國資委、財政部等部門圍繞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管理,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體系。如針對企業國有産權轉讓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資委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協議轉讓批准、受讓條件和受讓方資格認定等問題做出具體規定。

    二是強化國有資産監管基礎工作。各地積極建立完善出資人財務監督工作體系,開展企業財務預決算管理、財務動態監測、會計核算監督、經濟責任審計、內部審計管理及仲介財務審計監督等各項工作,加強出資人財務監督。大多數省份以加快建立數據庫為重點,逐步構建了所屬監管企業的財務快報體系,加強了對企業資産運營狀況的動態分析、提示和警示。各地普遍加強企業國有産權管理,認真做好産權登記及換發表證工作,共對83368家企業換發了産權登記證,基本摸清了國有資本分佈狀況。

    三是推動産權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包括上海、天津、北京3家從事中央企業國有産權交易的試點機構在內,目前經省級以上國資委選擇的産權交易機構有65家,初步形成了一個覆蓋全國的産權交易市場網絡。國資委的企業國有産權轉讓信息監測系統建設不斷推進,逐步實現通過信息技術手段自動採集重點交易環節的原始信息,對企業國有産權交易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測,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事前防範。截至2006年底,已實現與上海、天津、北京三地産權交易機構的聯網工作。同時,積極推動成立産權交易行業協會,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國有産權交易的規範進行。

    四是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的監督檢查。2006年,國家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國有企業對2006年進行改制或國有産權轉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各級國有資産監管機構進行重點檢查、抽查。目前,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