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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推進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6年,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主要在三個層次展開:一是縣級以下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規範和深化;二是地廳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範圍逐步擴大;三是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繼續試點。據初步統計,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5萬名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經過幾年來的摸索,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規範。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各地出臺了一些規章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有的地方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審計、企業審計及其他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相結合;有的地方將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任前審計相結合,都取得了較好效果。(審計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