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7日,黨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五五”普法規劃),對新形勢下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6年5月,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在北京召開第六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學習貫徹“五五”普法規劃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會後,各地及時貫徹落實,廣泛宣傳開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義,研究制定本地區的法制宣傳教育五年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截至2006年底,有24個省區市召開了黨委常委會,各省區市都召開了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五五”普法工作,並以黨委、政府名義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102個中央國家機關和行業部門制定了“五五”普法規劃。(司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