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石油綜合配套調價方案。綜合平衡各方面因素,審時度勢,分步對成品油實施價格調整,兩次提高成品油價格,縮小了與國際市場油價的差距。在完善石油價格形成機制的同時,通過建立相關價格聯動以及財政補償和調節機制,既調節了各行業之間的利益分配,又緩解了油價調整對困難群體和下游部分行業成本增支的壓力。
深化電力、供熱價格改革。研究起草《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與費用分攤管理暫行辦法》,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公佈各地電網輸配電價標準,促進電網企業規範管理和大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的試點工作。繼續完善差別電價政策,運用差別電價促進産業結構調整。研究通過電力加價解決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問題。開展電力市場競價上網工作。取消對電煤價格的臨時干預措施,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推進供熱價格改革,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供熱價格。
繼續推進水價改革。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加快推進水價改革和加大污水處理費徵收力度,已有500多個城市開徵污水處理費。全國36個大中城市中有15個對居民生活用水實施了階梯式計量水價,部分地區水利工程供水實行了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豐枯季節水價等制度。
大力推進醫藥價格改革。出臺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對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實際加價率控制在15%以內。認真執行藥品差比價規則,抑制企業變換劑型規格變相漲價的行為。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管理的意見》,明確了社區醫藥價格管理權限和基本醫療服務項目作價原則。大範圍、大幅度降低政府定價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20%左右,降價金額約200億元,減輕了患者藥費負擔。(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