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國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取得新進展。
一是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2006年3月26日,國家出臺了石油綜合配套調價方案,把國內成品油價格由直接與國際市場成品油價格接軌改為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並建立了相關配套機制。按照綜合配套調價方案所定的原則和方向,先後兩次提高成品油價格,並相應調整了鐵路貨物運輸價格和民航燃油附加標準。同時,指導和督促各地採取價格聯動、發放臨時補貼、減免收費等措施,緩解油價調整對出租車等運輸行業的影響。順利實施了天然氣出廠價格改革方案。
二是深化電力、供熱價格改革。制定下發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與費用分攤管理暫行辦法》,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公佈了各地電網輸配電價標準,促進電網企業規範管理和大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的試點工作。繼續完善差別電價政策,運用差別電價促進産業結構調整。通過電力加價解決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問題。開展電力市場競價上網工作。取消對電煤價格的臨時干預措施,實施煤電價格聯動,將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2.5分錢,統籌解決了煤炭價格上漲、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電廠脫硫成本增支及水庫後期移民扶持資金等問題。研究供熱價格改革思路,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供熱價格。
三是繼續推進水價改革。擴大水資源費徵收範圍並提高徵收標準,合理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價格,加大污水處理費徵收力度。全國661個設市城市中已有500多個開徵了污水處理費;36個大中城市中已有16個城市實施了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部分地區水利工程供水實行了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豐枯季節水價等制度。(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