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有關部門加大教育亂收費治理力度,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堅決制止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收費行為。有關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規定實行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可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各項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堅決杜絕"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二是全面開展清理整頓改制學校工作。要求各地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和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並全面清理整頓改制學校收費。目前,有的省份已將改制學校全部退回公辦,有的省份正分步實施清理規範工作,有的省份已經提出了清理規範的工作計劃。三是大力開展教育收費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違規收費大部分已退還學生和家長。四是認真落實高中"三限"政策。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得到全面落實,各省份2006年秋季招生,擇校生比例已嚴格控制在本校當年招生計劃數的30%以下。五是嚴格規範高校收費行為。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通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加強對高校學費、住宿費、考試費的管理,規範高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六是進一步加強教材價格管理。採取綜合措施,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僅2006年秋季學期就減輕學生經濟負擔12億元。(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