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堅決落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確保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工作評價、考核制度,實施單位生産總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公報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轄區的節能減排主要指標,接受社會監督。要強化企業節能減排的主體責任,落實目標責任。
二要大力調整優化産業結構,構建節能環保型産業體系。要堅持一頭抓發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産業,另一頭抓壓縮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産業。積極推動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業的“上大壓小”,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工藝、技術和設備。“十一五”期間全省要完成淘汰落後鋼鐵産能1000萬噸、立窯水泥比重由68.7%下降至40%的目標。
三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節能。大力推進電力、建材、石化、造紙、鋼鐵等高耗能産業的節能工作。優化能源結構,鼓勵發展區域熱電聯産、餘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等重點節能工程,全力抓好小火電機組“上大壓小”工作,“十一五”時期全省要淘汰小火電機組960萬千瓦,今年要確保完成關停280萬千瓦的任務。著力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業的節能。狠抓交通、建築、商業和民用等重點行業的節能。
四要大力開發和推廣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將節能減排領域的共性和關鍵性技術納入科技開發計劃和産業發展計劃,大力推進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和自主創新。認真抓好節約和替代石油、電機系統節能、綠色照明等十項重點節能工程,引導企業採用有利於節能減排的技術設備,對於重污染企業要強制實行清潔生産審核。
五要狠抓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要治理大氣污染,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千方百計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任務,確保2008年前所有現役火電廠全部安裝煙氣脫硫裝置。要治理水污染,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認真治理超標排放的企業和中小企業污染,使工業廢水達標排放。嚴格按照全省和珠三角環保規劃的要求,加快縣城、中心鎮和專業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到2010年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60%以上。
六要建立健全促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加快研究制訂和完善重點産品的能耗限額標準、建築業的能耗標準和節能設計規範,建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加快制訂適合廣東省實際的地方環保標準,建立完善有利於節能減排的評估審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於節能減排的利益導向機制。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依法開展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執法檢查。在全社會大力宣傳,樹立節約觀念和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