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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轉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增值稅,是以商品和勞務為課稅對象,以增值額為稅基的新型商品和勞務稅。該稅被稱為多環節間接稅的現代形式。

    按照“進項稅額”的扣除方式,增值稅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只允許扣除購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稅金,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産所含的稅金;二是所有外購項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資産在內,所含稅金都允許扣除。通常前者稱為“生産型增值稅”,後者稱為“消費型增值稅”。我國現在實行的是“生産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就是將生産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稅,同時,取消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稅和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産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徵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産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經測算,明年實施該項改革將減少當年增值稅收入約1200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約60億元、教育費附加收入約36億元,增加企業所得稅約63億元,增減相抵後將減輕企業稅負共約123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