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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減免稅費等多項"樓市新政"刺激住房消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27日   來源:寧夏日報

    記者11月26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廳獲悉,為促進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支持居民購房,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寧夏出臺了減免部分稅費、貸款額度提高、貸款期限延長等多項“樓市新政”,刺激住房消費。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搶抓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的機遇,寧夏在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和央行有關減免住房交易稅費、放寬首套住房貸款等政策基礎上,又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提取辦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房産新政。根據當地住房價格水平、職工收入情況等因素,適當上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限額 (目前銀川為30萬元,吳忠、中衛、石嘴山均為15萬元,固原8萬元);對貸款家庭夫妻雙方都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可再適當增加;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的低收入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比例由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的70%調整到75%;購買二手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由不超過所購房總價的50%調整為60%;根據職工購房情況、收入水平、貸款額度等因素,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適當延長 (目前銀川地區最高30年,而其他地區不超過20年);將公積金借款人年齡限制由男60歲、女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0歲;借款人在貸款之後即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還貸 (以前是貸款滿一年後才可提取),以後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還貸,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貸款總額。同時,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今後寧夏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按建築總面積10%、5%比例配置廉租住房,並將廉租住房保障範圍由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記者 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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