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27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內蒙古採取以創業帶動就業、扶持中小企業擴大就業等多項措施促進就業工作。
內蒙古最近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深入分析當前的就業工作形勢,進一步加大促進就業工作力度,從以創業帶動就業、扶持中小企業擴大就業、引導農牧民轉移就業、改進和加強就業培訓、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等方面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落實相關保障措施,集中力量推進實施。
內蒙古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及時掌握影響就業的行業、企業以及失業問題突出的困難地區、困難行業的基本情況。對於破産企業員工和困難企業被裁減人員的安置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在確保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地區可適當提取一部分用於促進就業的支出,提取比例為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結餘額度的50%。
內蒙古鼓勵全民創業,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對城鎮“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群體實施就業援助力度。統籌城鄉就業工作,整合各有關方面的資源,全面加強對農牧民轉移就業的引導扶持,並對農村牧區“零轉移”家庭開展專項援助。
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就業培訓工作,充分利用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就業培訓。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要求積極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創業工作,建立大中專畢業生求職登記制度,並納入創業培訓、小額貸款等政策扶持範圍。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著力強化各級就業服務機構的功能,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並從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和考核評價辦法等方面,完善相關保障措施,以適應就業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