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下發了《關於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出臺十大政策措施,確保海洋工作為國家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這十大政策措施是:第一,加強海洋功能區劃對投資項目的統籌和引導。統籌安排好新增投資計劃項目用海的規模和佈局,優先保障涉海基礎設施建設圍填海用海,促進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海儘快到位。第二,保證重大工程項目的用海需求。將本著節約集約用海的原則,主動做好中央和地方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相關項目的保障工作,提前參與項目建設,加強對項目選址、海域使用論證、評審和審批等環節的服務和指導。第三,強化專項用海規劃及其項目管理。對沿海連片開發需要整體圍填的海域或淤漲型高涂海域,地方政府應編制區域建設用海規劃和淤漲型高涂圍墾規劃。鼓勵圍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設計的創新,提倡人工島式、多突堤式、區塊組團式圍填海。第四,嚴格控制海域使用論證和評審的時間。第五,加快推動海島的開發和建設。要加強對海島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支持。對適宜開發的海島,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明確功能定位,選擇合理開發利用方式,發展海島特色經濟。推進無居民海島的合理利用,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規劃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鼓勵外資和社會資金參與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活動。第六,提高海域使用審批工作效率。第七,優化海洋環境許可工作程序。第八,加快環評和論證工作進度。第九,加速海洋科技成果産業化。第十,加大海洋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力度。
《通知》要求,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家海洋局局屬各單位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海,從國家層面上依法加強對海域使用特別是圍填海的科學管理,為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保障和拓展空間。充分發揮環境準入為宏觀調控服務的作用,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大力推進科技興海,加強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技術研究,著力促進成果轉化。優化産業佈局,轉變發展方式,大力扶持海洋高新技術産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