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日子”一詞,是兩辦的通知中提到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做好2009年元旦、春節期間的有關工作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大力發揚艱苦奮鬥和勤儉節約的精神,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自覺與廣大人民群眾同甘共苦。
“艱苦奮鬥”、“勤儉節約”、“與人民群眾一道同甘共苦”,這是我黨一貫倡導的領導幹部的作風,在“兩節”來臨前再次重申依然是必要的。關鍵是“過緊日子”這個多年來罕見的詞彙被重新提及,值得仔細品味。
“緊日子”,仿佛曾與短缺經濟時代、特殊困難時期相伴。那個時候,物資緊張,商品短缺,以至於我們要靠票據來平衡物資的分配,並限制居民的購買力。在那樣的情形下,日子過得緊一些都可以理解。而眼下呢?我們的許多企業有足夠的産能,商品供給極為豐富,還有必要重提過緊日子嗎?
更為現實的問題是,目前金融危機影響日益加深,為了保增長,我們啟動了擴大內需的政策,並投資4萬億拉動內需。既然能拿出這麼多錢來投資,我們還要“過緊日子”嗎?
事實上,“擴內需”與“過緊日子”,指向的群體完全不同。“擴大內部需求”是廣義的,是全社會的概念,而“過緊日子”指向的是領導幹部,只是社會群體中的一部分。換言之,拉動內需,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但領導幹部卻要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這是對領導幹部的一種要求與約束,兩者並不矛盾。
“過緊日子”,也是一種態度。這個時候向領導幹部敲個警鐘十分必要。每到“兩節”,部門間相互走訪、相互送禮、相互宴請、公款吃喝、遊山玩水、高消費娛樂活動仿佛漸成流行病。不同地方和單位突擊花錢、濫發實物也時有發生。這些現象在高增長的時代是不允許的,在金融危機加深、困難不斷增加、經濟下滑的今天就更加不當,絕不能借“擴內需”之名,助長這一風氣蔓延。現在,反腐敗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絕不能毀於冠冕堂皇的藉口。
據中紀委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年來查處了縣處級以上幹部4960人(移送司法機關801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0.9億元。近5000名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既讓人看到十七大以來,我黨懲治腐敗的決心與力度,也讓人痛心涉腐官員的數目之眾——其中,恐怕有相當部分是借節日之機,行腐敗及違紀之實。因此,在讓人容易手松的時下,兩辦及時給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提了個醒,不但要杜絕腐敗,也要創新過節方式,在“過緊日子”的前提下,讓大家心情舒暢,做到少花錢,更祥和。
其實,一些企業的做法就很值得黨政機關借鑒:為了節省開支,年度表彰會減少了獎品,卻增加了明星員工的評選。每個員工都能成為候選人,讓他們享受“超女”、“超男”般的選舉,雖然獎品少了,員工們卻很開心,凝聚力也空前高漲。
既要“過緊日子”,又要“擴大內需”,這是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執政能力的又一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