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005年建設部等部門先後制定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築企業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按月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部等部門成立了解決拖欠工程款部際聯席會議,出臺了《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意見》等文件,重點解決房地産開發項目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從源頭上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目前各地已償付拖欠工程款1770億元,佔2003年底前竣工項目拖欠總額的95.2%。長效機制的初步建立,有效防止了農民工工資拖欠,舉報投訴量有所下降。據統計,2004年以來發生的投訴拖欠金額比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金額下降了91%。
近日,為建立預防拖欠工資的長效機制,有關部門還對各地的工資保證金制度進行了調研。下一步,將認真起草《企業工資條例》,指導各地不斷探索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工資的長效機制。同時,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幫協助工會組織加強基層工會建設,將農民工吸收到工會組織中,通過工會組織參與企業工資分配決策,增強農民工的維權能力。(勞動保障部、建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