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加強服務與管理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工資管理>> 繼續清理和防止農民工工資拖欠
 
積極採取措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5年,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要求對不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清欠政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對群眾舉報反映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轉請相關省(區、市)監察廳(局)進行核查處理。2006年,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中紀委2006年中央和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會議的要求,制定了糾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方案,繼續做好防止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清欠工資工作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結合起來,把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企業不誠信的行為記錄下來,將拖欠工資情節嚴重的企業,作為監管工作的重點。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中央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一些企業明確要求各成員企業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明確分包商所使用的農民工工資發放應由總公司監督,有的企業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分包商列入黑名單,有效地遏制和解決了不法分包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監察部、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工商總局、國資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