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有關部門下發了《關於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明確提出,除按規定標準收取雜費、教材費、作業本費外,禁止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同時規定,“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嚴格落實國務院關於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讀的各項政策,制止各種形式的亂收費和歧視行為,確保各項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