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相當一部分進城農民工子女托留在農村的現實,有關部門積極組織各地採取措施,落實國家關於農村義務教育的各項政策,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使他們在原籍地能夠受到良好教育。廣東省博羅縣建立了“農村留守生”的成長專項檔案,要求班主任對他們跟蹤教育、定期家訪。湖北省隨州市請有較高文化水平和知名度的教師作為代理家長,照顧留守子女的生活、學習,並負責與家長溝通。江蘇省如皋市建立“關心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立“留守兒童基金”,定期開展關注留守兒童的活動。湖南省邵陽市推行“代管家長”制,由班主任與教師作為留守兒童的代管責任人。(教育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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