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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公佈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通知》要求取消針對農民工收取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本費。(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