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加強服務與管理 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相關政策簡介>> 搞好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
 
《關於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安監總培訓字〔2005〕91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意見》規定:“堅持全員培訓,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培訓。要以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和現場操作技能為重點,以企業自主培訓為主,對全體煤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包括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季節工等)進行嚴格的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此外,《意見》還規定了煤礦全員安全培訓的責任、管理、考核、內容和時間等。(安全監管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