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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函》(勞社險中心函〔2006〕32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文件規定:“方便農民工參保、就醫。”“深入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加工製造業、建築業、採掘業和服務業等行業,摸清企業的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底數,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督促用人單位積極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指導農民工選擇就近方便、信譽良好、服務優質、收費合理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對患病後自願返回原籍治療的農民工,為他們提供方便、快捷的醫療費用結算服務。”(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