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 經驗建議
 
向衛東: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基層有“三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1日   來源:統計局網站

    目前,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已經在全國緊鑼密鼓地展開,全國各地都在成立機構、培訓人員、普查試點,有條不紊地進行。但是作者身處基層,還是聽到不少同行們的憂慮和擔心,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和同行們的關注。

    “一憂”普查經費難以足額撥付。按照國務院有關普查文件的要求,普查經費採取分級負責制,並要求列入到各級財政預算,而實際情況卻不盡如此。執行的情況往往是國家、省級執行的好,市縣一般,鄉村較差。部分縣鄉往往不能將普查經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即使列入也很難足額撥付。特別是財力較弱的貧困縣鄉,撥付的那點普查經費常常捉襟見肘。加之大型普查工作接二連三,間隔一二年就有一次,更是增加了基層工作者申請經費的難度。

    “二憂”統計部門單打獨鬥。按照國務院普查文件的規定,各種普查都是政府行為,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統計部門只是作為牽頭單位,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而實際上常常是因為普查工作既苦又累,同時質量要求高,時間拖得長,對本部門又沒什麼利益,各相關部門“司職”“配合”的積極性大打折扣。作為普查組長的副縣(市、區)長、副鄉(鎮)長都分管一攤子事情,引資上項、安全生産等事情較多,很難做到事必恭親、一以貫之。這就往往造成相關部門特別是縣鄉兩級配合不力,普查工作成了統計部門的獨角戲。而統計部門普遍存在著工作量大、人員少、經費缺的情況,所以很難應付如此龐大的普查工作,這就會使統計部門陷入兩難境地。

    “三憂”修訂歷史數據。普查結束後,國家統計局往往根據普查結果對歷史數據進行修訂,特別是社會關注程度較高的國內(地區)生産總值。修訂的好處是更加科學、客觀地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但是筆者認為依據普查結果逐級修訂歷史統計數據還是存在不少負面影響,主要是給社會造成混亂,嚴重影響統計數據的權威性。經濟普查結束後,國家統計局組織各地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了修訂。身處基層的筆者常常聽到修訂結果是讓使用者無所適從,不知採用哪個數據正確的抱怨。如果農業普查之後對農林牧漁業産值進行修訂,這樣勢必再次涉及到GDP,那是否再次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如果修訂,這樣不成了普查一次修訂一次GDP歷史數據嗎?果真如此,那麼將給我們常規報表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帶來嚴重挑戰,在社會公眾面前造成混亂,嚴重影響統計數據的權威性。

    (作者單位:山西省襄垣縣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