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開始試點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受到了各有關部門、國內外輿論的普遍好評,被老百姓發自內心地稱為“德政善舉”。2005年擴大試點範圍,中央和地方財政共投入資金8億元左右,惠及人口135萬。目前,這兩項制度已經基本覆蓋符合政策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在幫助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勤勞致富、提供養老保障等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現在,各地對全面實施兩項制度已經做了大量準備工作,目標人群的核查、登記、審核工作基本結束。據統計,2006年,獎勵扶助制度的惠及人群為185萬人,“少生快富”工程的惠及人群為7萬人。兩項制度資金負擔以國家和省級財政為主。獎勵扶助制度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負擔80%,對中部地區負擔50%,其他地區由地方財政自行負擔。“少生快富”工程中央財政負擔80%,地方財政負擔20%。
兩項制度在國內外獲得了普遍好評,産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一是轉變了群眾的生育觀念,推動了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兩項制度的實施,從“處罰多生”為主轉向“獎勵少生”和“處罰多生”並舉,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感到光榮,超生的人感到後悔。激發了農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有些地方的群眾甚至排起長隊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少生快富”工程試點地區人口出生率有所下降。二是探索了解決“三農”問題的新途徑,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地區的黨政領導把實施好兩項制度作為促進新農村建設的有力抓手,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獎勵資金直補農民,使農民得到了最現實的利益,緩解了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實際困難,有助於加快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有利於促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有助於鞏固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的穩定。三是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密切了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兩項制度幫助率先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解決養老問題,幫助西部地區符合政策可以生育三孩、自願放棄生育第三個孩子的家庭提高生活水平,使他們在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得實惠,養老問題有保障,得民心、順民意,深受群眾歡迎。四是通過建立國家財政支持的基本制度,探索了公共財政投入的新思路。國家出錢直接對農民進行政策性獎勵扶助,公共財政的陽光真正照耀到了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身上。兩項制度獨特的政策設計、機制構架、發放模式、運作程序對完善公共財政政策確實具有借鑒作用,對引導財政資金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建立利益導向和“以獎代補”的投入新機制産生了積極影響。(人口計生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