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全國要解決1.6億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重點解決高氟水、高砷水、苦鹹水、污染水和血吸蟲病區、微生物超標等水質不達標及局部地區嚴重缺水問題。2006年,國家在中央建設投資中安排60億元資金,專項用於補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地方安排和群眾自籌55億元。2006年投資計劃全部完成後,可以解決規劃內2897.2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其中飲用氟砷超標水1046.7萬人,飲用苦鹹水308.1萬人,血吸蟲病區248.6萬人,缺水地區等1293.8萬人。
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面廣、分散,為用好建設資金、確保工程質量、保證農民長期受益,水利部印發了《關於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進行社會公示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從2006年開始將國家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全部在當地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積極推行用水戶全過程參與模式,工程建設前廣泛聽取用水戶對工程建設方案、管理體制和水價機制的意見,工程建設時由受益農戶選舉代表參與監督,工程建成後吸收用水戶代表參加管理,充分調動受益農戶的積極性,促進工程建成後能夠長期發揮作用。(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