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水利部組織實施了“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試點項目”(以下簡稱試點項目)。三年多來,共安排全國15個省(區、市)的18個城市開展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試點建設。
為規範對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建設的管理,管好、用好基本建設投資,水利部印發了《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和《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建設指導性技術文件》。同時,為滿足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在全國範圍內的開發、利用和信息的交換共享,啟動了“城市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數據庫表結構”標準的制定工作;組織有關科研機構,研究逐步建立水務實時監控與管理標準體系。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籌措地方建設資金,嚴格執行“合同制、監理制、項目業主負責制”,有關項目建設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