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認真貫徹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採取措施、加強徵管。一是推行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強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二是制定《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及相關文件,切實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高收入人群的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三是以開具完稅證明為依託,大力推進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建設。四是制定下發一系列文件,明確相關政策執行口徑,大力打擊偷逃稅行為。五是加快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