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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主要成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來源:文化部

    (一)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2005年以來,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國務院的安排和部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全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

    (二)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初步建立。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批准公佈了第一批51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對建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推動作用。目前,北京、河北、山西、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廣西、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等大多數省(區、市)已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有些地(市)、縣建立了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其中,雲南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名錄體系。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初步建立。

    (三)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目前,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積極穩步展開,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地域特點,編制門類齊全、分項細緻、可操作性強的普查工作手冊,舉辦普查工作培訓班,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初見成效。雲南省截至2005年累計投入1000多萬元用於開展普查,參與普查人數達1.9萬人次,普查的自然村寨1.48萬個,訪談對象6.9萬人次。在普查工作中,各地培訓了工作隊伍,搶救保護了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産重要資料和珍貴實物,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試點工作取得有益經驗。在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過程中,文化部相繼確定了40個保護工程試點。幾年來,這些試點認真制定保護規劃,積極探索工作機制,不斷摸索保護方法,取得了明顯成效,為保護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五)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機制正初步形成。為發揮政府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的主導作用,由文化部牽頭,建立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2006年9月14日,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已正式掛牌成立。河北、河南、廣東、寧夏、新疆、江西、重慶、湖北、貴州、吉林、廣西等省區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2006年,文化部已經正式成立了由68位不同專業領域專家共同組成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專家在保護工作中的諮詢和參謀作用。

    (六)保護經費投入逐年加大。2004至2006年,國家財政每年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項經費2000萬元。為加強國家級名錄項目的保護工作,2006年國家財政支付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補助經費4000萬元,並撥付各地。浙江、江蘇、遼寧、廣東、河北、四川、江西、湖北、福建等大部分省區都安排了保護工作專項經費,確保了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