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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總體狀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來源:文化部

    我國政府歷來重視對文化遺産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新中國成立以來,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一貫注重對民族民間文化的調查和記錄。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起,我國就對各少數民族的民間文化進行了記錄調查,出版了《國家民委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等資料彙編。改革開放以來,文化部、國家民委、中國文聯共同發起了“十部中國民族民間文藝集成志書”的編纂工作。截止目前,298部省卷已全部完稿,已出版246卷(4億多字),全部出版工作將於2008年完成。

    (二)積極參與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2004年8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我國正式加入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2006年6月27日,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締約國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我國以40票的高票入選由18國組成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為我國積極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2007年5月23日至27日,在我國舉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特別會議,研究制定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的評選標準等有關規則。

    我國的崑曲藝術、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與蒙古共和國聯合申報的蒙古族長調民歌分別於2001年、2003年、2005年列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三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産代表作”,成為世界上入選“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産代表作”最多的國家之一。

    (三)近年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進展連續取得重要進展。2003年初,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國家民委、中國文聯共同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對我國珍貴、瀕危並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進行有效保護。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確立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方針和目標,對建立協調有效的工作機制,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制度等作了明確要求。12月,國務院又下發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實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並決定設立我國的“文化遺産日”。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通知》,公佈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518項。第一批國家級名錄的公佈,對建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推動作用。

    (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為摸清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的種類、數量、分佈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這次普查是我國21世紀開展的一次大規模的文化資源普查。目前,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積極穩步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