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朱玉)新華社12日受權播發的《艾滋病防治條例》中,規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權利和義務,在總則中規定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同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應當履行下列義務: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流行病學調查和指導;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及時告知接診醫生;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條例還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艾滋病。(完)